各学院和教学单位:
为保障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扎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做好教学准备
全体教师和教务人员要充分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实现教学秩序的平稳有序,保障教学质量。2024-2025学年校历请查看链接https://jw.nju.edu.cn/90/ca/c24809a692426/page.htm。
(一)老生的教学安排
老生9月2日(第1周星期一)开始上课。请任课老师做好备课和教学资源更新,在“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nju.edu.cn)搜索进入“我的教学任务”,核对课程信息(包括教师姓名、时间、名称和课程号等,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教务员),并在开课前将课程要求、交流群等相关信息在“编辑教学班”中“上课说明”进行填写,确保选课学生知晓上课要求。
8月28日起,教师可从“我的教学任务”导出学生名单、邮箱、校区以及手机号信息,根据需求查看使用。由于开课2周内学生可以试听及补退选,所以课程正式名单于第3周确定。
(二)新生的教学安排
新生报到之后参加军训、体检等各类新生教育教学事务,9月18日(第3周星期三)开始上课。
9月14日起,教师可从“我的教学任务”导出学生名单、邮箱、校区以及手机号信息,根据需求查看使用。
(三)教改课程助教申请
请教改课程任课教师根据学校OA中本科生院于7月10日发布的《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助教工作启动及2024年春季学期助教考核的通知》要求,在线完成课程负责人系统填报、学院教务员审核等工作。如有问题请与学院教务员联系。
二、实验与实践教学运行
任课教师应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实验、实习实践等教学内容。所有在校内外组织的教学计划内的专业实习、野外实习、生产实习、工程训练、社会实践等教学活动,须在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的前提下开展。
三、加强日常教学管理
(一)加强课堂考勤记录
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考勤,做好学生的缺勤、早退和请假记录。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要做好记录,可以在“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nju.edu.cn),搜索进入“我的教学任务”,在本学期教学班的“学生名单”里填写每个学生的缺课次数,并报本学院教务员汇总,由辅导员跟进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在录入成绩时,可将缺考、缺勤信息填写在备注。任课教师记录的缺课、缺考等信息将记录到学生在校诚信记录中。
(二)灵活应用教学工具
鼓励任课教师使用教学辅助软件、聊天群等信息化工具,利用签到、小测和作业等功能,加强课程管理和师生互动,形成教学过程性数据,将教育技术和课堂教学更好地融合,提升课程教学的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三)规范日常教学管理
1.做好跨校区课程授课工作:尽量克服困难,在多校区开设平行班。如无法开设,则可考虑线上线下同步教学等方案。请任课教师开课前在课程备注中明确写明是否支持学生跨校区选课:①如开设跨校区课程,请开课前在课程备注中明确写明课程的开课方式,以供学生查看确认。并在授课过程中注意跨校区学生的上课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或辅导员联系反馈,此外学期末还需配合组织跨校区考试。②如不开设跨校区课程,建议开课前在课程备注中写明“该课程不支持跨校区选课”,同时请在开课两周内注意班级是否有跨校区学生,如有则请提醒学生退课。
2.停调课申请:分为长期停调课和临时停调课。任课老师在网上办事大厅搜索“本
停调课”,进入应用,在“调停课申请”页面进行申请。操作说明可查看链接:https://jw.nju.edu.cn/33/e5/c24683a603109/page.htm。
①临时停调课:如任课教师临时出差或请假,请在上课前2~3天在线办理调课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采取在线方式按时进行教学,也可择机线下教学补课。
原则上每学期每门课程连续停调课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两次,需由其他具备本学科授课资格的教师代课。每学期每门课累计停调课时间不得超过总学时的四分之一。
②长期停调课:统一在线申请,不再接受线下表格。如操作有问题可与学院教务员联系。
3.免修不免考审核: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免修不免考办理”,进入应用进行审核,务必在开课2周内审核完毕。操作说明可查看链接:https://jw.nju.edu.cn/33/c7/c24683a603079/page.htm。
4.成绩更正(补登)办理:成绩更正(补登)请按照《南京大学本科教学成绩更正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流程办理。请任课教师填写成绩更正(补登)申请表,并附相关的依据材料,经开课学院(教学单位)教务员审核,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后,于9月13日17:00前交送至本科生院:
【仙林校区】肖老师,地点:仙林行政北楼407
【鼓楼校区】荆老师,地点:北大楼105
【苏州校区】朱老师,地点:南雍楼西126(一站式服务大厅)
5.公共教室服务:如任课教师在使用公共教室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下表中的单位联系及时处理。
表1 公共教室服务单位联系方式
部门 | 校区 | 职责分区 | 办公地点 | 办公电话 |
物业中心(负责黑板、灯具、空调、保洁等) | 鼓楼 | 教学楼 新教学楼 | 教112 | 83593358 |
逸夫馆 | 馆Ⅱ-100 | 83593463 | ||
南教学楼 | 科技一期一楼物业办公室 | 83686732 | ||
费彝民楼 | 费B一层监控室 | 83621268 | ||
仙林 | 教学楼 | 仙Ⅱ-208 | 89680016 89680017 | |
苏州 | 南雍楼 | 西117 | 0512-68763001 | |
部门 | 校区 | 职责分区 | 办公地点 | 办公电话 |
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电脑、投影、麦克风等) | 鼓楼 | 所有公共教学区 | 教212 | 83592265 83593471 |
仙林 | 教学楼 | 仙Ⅱ-206 | 89680153 89680156 | |
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电脑、投影、麦克风等) | 苏州 | 南雍楼 | 东111 | 0512-68761122 |
如因补课、讲座或活动等需要临时借用公共教室,请在网上办事大厅搜索“教室借用”,进入应用,在“教室借用”页面进行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https://jw.nju.edu.cn/10/63/c24739a594019/page.htm。
6.各校区教学运行注意事项:为方便师生员工在各校区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本科生院编制了“教在鼓楼”“教在仙林”“教在苏州”系列,具体可在教学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四、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各学院和教学单位应继续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保障教学质量。
(一)严格遵守教学规范
任课教师应按时、按课表教室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拖堂,不做与授课无关的事宜;应关注教学成效,引导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课堂学习。教师在承担教学任务时,应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任课教师擅自停调课、迟到早退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二)认真填写教学大纲、周历和教材选用信息
本学期开课的任课教师请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进入“我的教学任务”,查看更新教学大纲,填写教学周历。自9月16日(开课第3周起),填写教材选用信息。教学大纲、教材和周历填写说明详见:https://jw.nju.edu.cn/33/c0/c24683a603072/page.htm。
(三)按时整理教学档案
任课教师请按照《南京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存档确认单(考试/考查类)》要求,在开学两周内将上学期通修课、专业课的课程考核材料交本学院教务员归档。通识课、公共选修课和创新创业课等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存档,妥善保存,以备查阅。存档要求详见教学信息主页“课程考核教学档案存档规范”:https://jw.nju.edu.cn/kckhjxdazcqd/list.htm。
(四)确保课堂教学质量
学校将针对不同教学模式的课程,通过各级领导干部和校级督导听课、教学过程数据采集分析、学生课程评教、教学秩序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课程质量进行监控,强化教学的全过程和多元性考核评价,完善“评价反馈改进”机制。学院应充分发挥各自教学委员会委员、教学骨干和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及时掌握各类课程教学状况,推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更新,强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相关听课评价结果都发布在教务系统中。任课老师可登录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ehall.nju.edu.cn/ ,搜索进入“本-网上评教”应用,在“我的评价报告”界面,查询自己课程的学生测评结果、领导听课结果、督导听课结果。操作方式详见:https://jw.nju.edu.cn/45/de/c24683a607710/page.htm。
南京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