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春季学期台湾地区交流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院系:
2013年台湾地区交流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要求组织学生的申请工作。
一、基本信息
(一)台湾大学
1.名额:1人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台湾大学学费,其余费用自理
4.申请方式:获推荐资格后,推荐人自行网申并在线提交材料
5.网申地址为:http://www.oia.ntu.edu.tw/IncomingExchange/www/app/framework.php
6.赴台申请手续:完成网申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通知候选同学填报其他赴台申请材料。
(二)台湾政治大学
1.名额:3人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政治大学学费、住宿费,其余费用自理
4.交流基金:入选学生需向学校交纳600元人民币国际交流基金
5.申请材料:获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该校相关介绍及课程信息皆可上网查询,请參阅以下网页:
◎学校首页:http://www.nccu.edu.tw/
◎系所专业:http://www.nccu.edu.tw/academics/
◎全校课程查询:http://wa.nccu.edu.tw/QryTor/
◎两岸学术交流网:http://www.crossstrait.nccu.edu.tw/
(三)台湾交通大学
1.名额:4人(该校电机学院电机工程系所不接受交换生申请)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 享受待遇:(1)免交通大学学费;(2)住宿费:我校本科生有2个免费名额,另2名需个人承担;(3)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4.交流基金:免住宿费的2名学生需向学校交纳600元人民币国际交流基金
5.申请材料:获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附:交通大学研究系所介绍
(四)台湾师范大学
1.名额:1人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台湾师范大学学费,其余费用自理
4.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交换申请和赴台材料,并指导完成在线申请。
5.相关申请信息请参阅该校国际事务处网址:
http://www.ntnu.edu.tw/oia/stu-ex01.php
(五)义守大学
1.名额:5人(二、三年级)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义守大学学费、住宿费,其余费用自理
4.交流基金:入选学生需向学校国际交流基金交纳600元人民币项目费
5.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注:
(1)该校以下院系不接受交换生申请:信息管理学系、中医学系、国际学院各学系(国际企业经营学系、国际财务金融学系、国际观光餐旅学系、娱乐事业管理学系)及进修部各系所;
(2)大众传播学及电影与电视学专业限报1人。
(六)静宜大学
1.名额:1人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 静宜大学学费、住宿费,其余费用自理
4.交流基金:入选学生需向学校交纳600元国际交流基金
5.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6.该校在线申请网址:http://alcat.pu.edu.tw/oia_china/index.php
附:静宜大学交换生申请手册
(七)淡江大学
1.名额:3人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淡江大学学费,其余费用自理
4.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八)成功大学
1.名额:1 人(该校企业管理学系、国际经营管理研究所不接受交换生申请)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成功大学学费、住宿费,其余费用自理
4.交流基金:入选学生需向学校交纳600元人民币国际交流基金
5.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6.相关申请信息也可参考成功大学国际处网页:
http://oia.ncku.edu.tw/files/11-1018-3895.php
(九)东海大学
1.名额:2人(该校外文系、餐旅系课程不接受交换生申请)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东海大学学费,其余费用自理
4.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5.该校课程信息可在以下网页查阅:
http://fsis.thu.edu.tw/wwwteac/teacpub/deptop_t2fm.php
(十)台湾中央大学
1.名额:3人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中央大学学费,其余费用自理
4.申请时间及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5.中央大学院系与课程信息可查阅以下网址:
全校各系所网址 http://www.ncu.edu.tw/ch/edu.html
全校课程 http://course.adm.ncu.edu.tw/course/cindex.htm
(十一)逢甲大学
1.名额:2人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逢甲大学学费,其余费用自理
4.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5.该校院系专业信息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curriculummapping.fcu.edu.tw/deptCourse.do?method=init
(十二)台北大学
1.名额:2人(面向二、三年级)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台北大学学费、住宿费,其余费用自理
4.交流基金:入选学生需向学校交纳600元人民币国际交流基金
5.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6.相关信息可查阅该校网站: http://www.ntpu.edu.tw
附:台北大学学科设置
(十三)中正大学
1.名额:2人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中正大学学费、住宿费,其余费用自理
4.交流基金:入选学生需向学校交纳600元人民币国际交流基金
4.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十四)中兴大学
1.名额:1人
2.交流时间:2012年秋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中兴大学学费,其余费用自理
4.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附:2012—2013中兴大学开放系所名单
(十五)台湾清华大学
1.名额:2人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清华大学学费,其余费用自理
4.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5.该校院系信息可参阅以下网址:www.nthu.edu.tw“教学单位”
(十六)台湾中山大学
1.名额:3人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中山大学学费,其余费用自理
4.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附:申请交换学院及系所名单
(十七)东吴大学
1.名额:1人 (该校不接受法学专业的交换生申请)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东吴大学学费,其余费用自理
4.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5.所开放院系、专业信息可参阅该校网站:http://www.scu.edu.tw/
(十八)云林科技大学
1.名额:2人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云林科技大学学费,其余费用自理
4.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附:云林科技大学2013春季班交换生手册
(十九)辅仁大学
1.名额:2人
2.交流时间:2013年春季一学期
3.享受待遇:免辅仁大学学费,其余费用自理
4.申请材料:获得推荐资格后,由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候选同学准备申请材料,并统一填写赴台申报手续的相关表格。
5.相关信息可参阅以下网址:
辅仁大学国际教育中心 http://www.oie.fju.edu.tw/isc/
二、选拔要求
(一)学习成绩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参加过2012年3月交换生考试
注:请仔细阅读相关网址及附件中的信息。
三、校内申请流程
(一)认真研读本通知要求。
(二)递交校内申请材料:网申申请表和院系学分绩排名证明。
1.网申申请表:
登录“教服平台”,点击“校际交换”— “国际交换项目申请”。第一次进行申请请直接点击“新建申请”;在认真填完申请表单后,请点击“确定”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请点击“生成申请表”,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网页(可另存至U盘打印),打印该网页作为纸质申请表,由院系教学院长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
2.学分绩排名证明:
排名证明模板下载地址:排名证明模板下载.doc。包括入学已来的平均学分绩、排名、总人数,打印后加盖院系公章及辅导员签字。学分绩计算方法同各院系奖学金评定方法。(请注意,不需要提供成绩单)。
(三)递交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鼓楼校区甲字楼206;仙林校区行政北楼(扬州楼)411室。
(提醒:申请提交成功后,必须打印纸质的申请表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交至教务处,逾期不侯,否则该申请将无法通过审核。)
联 系 人:教务处施老师
联系电话:83686433/89686433
电子邮箱:sjh@n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