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京大学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注意事项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5-14浏览次数:84

1、请项目组派一名同学于5月28日(周一)中午12点40分到仙林邵逸夫楼B105教室召开项目启动会,会上将介绍项目运行和经费使用事项,发放经费报销单和报销注意事项,提交变更申请表,请各项目组务必推荐一位同学前来参加。

2、请同学于2012年5月28日—7月7日用负责人学号登陆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网站(网址更新后提前公布在百合SHSJ博客),查看下拨经费额度,在页面左边的功能列表中单击“执行计划书”一栏,阅读相关说明,按页面提示根据答辩时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填写《执行计划书》,确认执行该项目。如不按期填写执行计划书,即默认放弃该项目。

3、如创新项目组需要调整成员或更改基本信息,请下载变更申请表(附件1)填写并签字,于6月4日前提交到仙林邵逸夫楼A113给董老师。填完执行计划书后,将不得随意更改信息。如果因特殊情况,项目组成员超过4人,请在表格中注明超出的成员详细信息(姓名、性别、年级、学号、身份证、邮箱和手机号码),但超过4人的项目组第五个同学开始不享受保研加分政策。一个同学最多享受一次保研加分政策,不累加。具体加分政策以当年的保研通知为准。放弃项目的也请填写变更申请表格。

4、管理办公室下学期将下拨50%经费,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使用研究经费,保留好发票,下学期开学后开始报销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项目的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论文版面费等研究费用。不得用于招待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科研内容无关的开支(如餐费、通讯费等),不得挪作它用。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报销注意事项请参照《南京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范围及报销注意事项》(附件2)执行。管理办公室特制定了报销攻略(附件3),指导项目组办理报销事宜。

6、研究工作中,涉及减少、变更研究内容,或提前、推迟结题、经费追加等,项目负责人应立即提出书面报告,报告需全体成员签字,导师签字,院系教学主任签字盖章,然后报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项目每学年5月和12月集中组织一次中期或结题考核,请各项目组注意进度,关注通知。

7、项目组登陆创新创业管理网站每周撰写周工作记录,指导教师每月撰写月指导意见,工作记录将作为中期考核和结题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考核,并提出改进实验与研究的建议,评估合格的项目将继续下拨后续的50%研究经费。

8、对2012年教育部项目,除正常的中期和结题考核外,要求每个项目组在项目执行期限内至少参加一次与课题相关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可以是国内外学术会议、学科竞赛、校内基础学科论坛、向《大学生自然科学杂志》投稿、院系组织的学术报告会和SRTP学社组织的小熊论道学术沙龙等活动,另外我们也将不定期的抽查组织相关课题组进行项目进展汇报等,参加这次活动的情况将作为中期和结题的考核项目之一。

9、项目组有发表论文或参加会议的请注明受到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助。

如有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董老师,联系方式:83685748,jwsjk@nju.edu.cn,百合帐号SHSJ,或创新创业网站站内信。

南京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

相关文件:

报销攻略.rar

南京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报销要求.doc

项目变更申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