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9月15日截止,紧急)2012年春季北欧高校(东芬兰大学)交流项目公布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9-14浏览次数:45

各院系:

根据我校国际交流处通知,现发布2012年春季北欧高校(东芬兰大学)交流项目。本项目必须915日前完成校内申报,故须请同学加急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内容:东芬兰大学(具体请下载附件)

2.交流时间:此次所公布项目的交流时间为2012年春季学期。

3.公费名额:4人(免学费、免住宿费)

自费名额:名额不限

4.选拔要求:所有申请的同学都必须未受过任何处分;申请免学费名额的同学应参加过20113月交换生考试。每个项目具体的语言要求以及申请材料要求请见附件。

5.交流费用:参加项目的同学都必须正常缴纳我校的学费及住宿费,项目中提到的自费生还需同时缴纳对方学校的学费。缴纳国际交流基金等费用要求详见附件。

6.校内申请流程:

1)认真研读本通知要求,并仔细查阅附件。

2)登录附件中相关网址查询具体的申请材料要求。

3)登录对方学校网站,仔细查阅其专业设置及课程安排,确定是否有相关专业及合适的课程。

4)递交校内申请材料:包括网申申请表及院系学分绩排名证明。

网申申请表:登录“教服平台”,点击“国际交换”—“国际交换项目申请”。第一次进行申请请直接点击“新建申请”;在认真填完申请表单后,请点击“确定”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请点击“生成申请表”,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网页(可另存至U盘打印),打印该网页作为纸质申请表,由院系教学院长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

学分绩排名证明:包括入学已来的平均学分绩、排名、总人数,应有院系公章,并请辅导员签字。学分绩计算方法同各院系奖学金评定方法。(请注意,不需要提供成绩单)

5)递交时间及地点:

纸质申请表递交时间:915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递交地点:鼓楼校区甲子楼207 (注意:必须交到鼓楼校区)

(提醒:申请提交成功后,必须打印纸质的申请表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交至教务处,过时不侯,否则该申请将无法通过审核。)

7.联系人:教务处李老师 lican@nju.edu.cn 83686433

8.附件下载:《2012春季学期北欧高校交流项目遴选信息表》点击下载该文件

教务处
201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