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南京大学石林集团奖教金”及“南京大学中国银行奖教金”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8-25浏览次数:43

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南京大学石林集团奖教金”及“南京大学中国银行奖教金”的通知

各院系:

    为积极贯彻我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的办学宗旨,深化“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本科教学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经中瀚石林企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自愿捐赠,我校与上述两个单位共同设立“南京大学石林集团奖教金”(下称“石林奖”)及“南京大学中国银行奖教金”(下称“中行奖”),并于本年度组织推荐首批获奖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条件

奖励对象为本科教学工作获普遍好评,积极探索教学改革与研究的一线教师。被推荐教师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投身本科教育事业的热情;

2. 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两年累计标准课时达240课时以上;

3. 教学效果突出,近三年本科教学课堂测评均分位居院系前列;

4. 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记录或其它处分记录;

5. 对积极承担公共基础教学、开放课程教学、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实习实践的教师给予政策倾斜;

6. “石林奖”推荐人选年龄不限;“中行奖”以奖励青年教师为主,推荐人员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奖励标准及形式

第二批“石林奖”奖励人数为40人,每人可获奖金10000元人民币;第二批“中行奖”奖励人数为50人,每人可获奖金5000元人民币。

三、推荐办法及程序

1.   各院系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推荐指标组织推荐工作,每位被推荐教师限报一类奖教金;

2.   院系填写《2011年度“南京大学石林集团奖教金”和“南京大学中国银行奖教金”推荐教师汇总表》(附件1),于8月27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至cyw@nju.edu.cn;

3.   学校教学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并公示获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推荐指标

经学校与捐赠方共同讨论决定,本年度“南京大学石林集团奖教金”及“南京大学中国银行奖教金”各院系的推荐指标详见附件2。

五、其它

1. 获奖教师需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相关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或教务公文系统中下载;

3. 教务处相关联系人:蔡颖蔚,联系电话:83592464。

 

教  务  处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2011年度“南京大学石林集团奖教金”
及“南京大学中国银行奖教金”申请汇总表

院系


推荐奖项      
           

排 序      

姓名  

出生 年月                  

职称  

职务    


教龄 (年)               
              

2010-2011学年承担

近三年教学测评均分

重要教学成果及奖励

课程门次

课时总量

********

石林奖

1

***

62.11

教授

***

22

***

***

4.83

1.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1/5,2009
2.“我最喜爱的教师”恒星奖,2009
3.《****》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十一五规划教材
4.《***》教研论文,中国大学教学,2009第1期


中行奖

1

**

76.01

讲师

***

11

***

***

4.82

“我最喜爱的教师”,2007/2008



2

**

75.11

副教授

***

12

***

***

4.815

国家级教学团队,2008,排名4/7













 

院系负责人签字:
(院系公章)



附件2

2011“石林”、“中行”奖教金指标分配

序号

院系

石林奖

中行奖

1

物理学院

1

2

2

商学院

3

2

3

化学化工学院

1

2

4

外国语学院

3

2

5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1

2

6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1

2

7

生命科学院

1

2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1

1

9

文学院

3

2

10

环境学院

1

2

11

历史学系

1

2

12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1

2

13

数学系

2

2

14

大学外语教学部

1

2

15

政府管理学院

1

2

16

法学院

1

2

17

工程管理学院

1

1

18

医学院

1

1

19

大气科学学院

1

1

20

海外教育学院

1

1

21

哲学系

2

2

22

新闻传播学院

1

1

23

社会学院

1

2

24

体育部

1

1

25

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

1

1

26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1

1

27

信息管理系

1

2

28

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

1

1

29

软件学院

1

1

30

教育研究院

0

1

31

计算中心

1

1

32

匡亚明学院

1

1

33

交响乐团、民乐团、合唱团

1

0

总计

40

50

 


相关文件:
  中瀚+中行20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