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欧盟EXPERTS项目交流人员遴选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2-11浏览次数:47

各院系:

现开展Erasmus Mundus Action 2 –EXPERTS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 交流信息

交流期限:

交流类型 TG1 TG3

本科生 6个月或10个月 6个月或10个月

奖学金:南大是EXPERTS项目的成员学校。针对来自该项目13所东南亚高校和7所欧洲高校的候选人,欧盟将发放全额EXPERTS奖学金资助东南亚高校学生赴EXPERTS欧洲高校交流学习。申请成功者将获得全额资助,包含往返国际旅费、生活费、保险费、以及实际可能产生的学费等。奖学金不得为同一名交流人员延期。

交流基金: 申请成功的TG1同学需向学校缴纳如下交流基金,TG3同学如申请成功,基金缴纳将视具体情况实施,另行通知。

6个月交流--------1万元;10个月交流------ 2万元

网申截止日期:本科生-------2011年1月15日

更多信息,请浏览项目官方网页:www.expertsasia.eu

2、 选拔要求

适用对象: TG1-----本科生

TG3-----本科生中的弱势群体,如残障、贫困等

注:申请人身份以申请时状态为准。本科生申请人必须已完成至少一年的大学学习。TG3人员需由我校权威部门出具属于弱势群体的盖章证明文件(英文)。

名 额: 不限

要 求:学习成绩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

重点资助学科: Agricultural Sciences;

Architecture, Urban and Regional Planning;

Business Studies and Management Sciences;

Education /Teacher Training;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Geography and Geology;

Law;

Medical Sciences;

Natural Sciences;

Social Sciences,

Other Areas of Study

外语能力: 需满足EXPERTS欧洲高校对申请人的语言要求,适应国外的学习生活

3、获得校内推荐后的申请程序

1)请登录官网查询项目信息,确定相关内容:例如申请身份是TG1还是TG3、拟申请的交流期限、拟申请的交流院校、学科、外方语言要求是否满足等。

2)请在项目官网创建账号并在线申请,依照倾向度选择2所拟申请的接收学校。

----------请务必选择2所学校,以便增加申请成功的几率

3)依照网页要求,上传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4)网申注意事项:

l 务必提交全套英文材料,若提交中文材料,请同时附上英文翻译件;所有材料扫描后上传。

l 需提交护照页或身份证件(如提交身份证件,请同时附上英文翻译)

l 需提交申请护照时需要的照片(电子版)

l 推荐信宜请学术或科研上有直接联系或紧密合作的教授出具

l 请仔细填写准确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我校国际处老师将在项目执行中与申请或录取人员保持联系。

l 网申过程中请注意及时“save”,以便修改或补充资料。一旦选择“submit”则表示最终完成申请,申请人将无法再修改。

l Staff exchange申请人在网申时最好已获得外方高校的同意接收函件并上传

l 请留意不同类别申请人的网申截止日期

4、校内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的同学登录“教服平台”,点击“国际交换”—“国际交换项目申请”。第一次进行申请请直接点击“新建申请”;在认真填完申请表单后,请点击“确定”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请点击“生成申请表”,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网页(可另存至U盘打印),打印该网页作为纸质申请表,由相关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

(请注意:请申请的同学务必在表格中的个人陈述部分注明申请的交流类型和交流时间)

网上申请截止时间:12月16日上午11点

纸质申请表递交时间:12月16日上午9:00—11:00(鼓楼校区甲字楼206;仙林校区教学

服务中心A101)

提醒:申请提交成功后,必须打印纸质的申请表并交至教务处,否则该申请将无法通过审

核。

教务处
国际交流处
201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