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第二学期学生网上选课等教务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3-01浏览次数:34

各位同学:

新学期已经开始,祝您在新学期学习顺利愉快。开学后有些同学可能需要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网上选课等教务手续的办理,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说明如下:

一、课程补选(时间:3月1日-3月12日 功能:学期选课-公共补选)

1、上学期末已经公布了公选课选课结果,如果选中课程少于两门的同学可以参加公共课补选,补选采用“直选式”,提交成功后即选中这门课程。

2、同学们也可以在这段时间调整自己的专业选修课计划,进行专业选修课的退选和补选。第二周结束后选课全部结束,系统不再接受学生的选课注册。

3、打印给教师的成绩登记表以最终选课结果为准,不经过选课不能登记成绩。

二、重修申请(时间:3月1日-3月5日 功能:个人信息-重修信息)

1、在校学生(包括延长学生)重修课程均在网上进行申请。已经结业的学生需至教务员老师处手工登记申请。

2、重修信息中将列出同学们以往成绩中按规定可以重修的课程,请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和本学期的实际开课情况,申请重修,请注意,如果这门课程本学期不开设,课程也会列出,但不会通过审批程序,望同学们理解。

3、申请完毕后等待管理人员审批,如本学期不开设这门课程或是教室容量有限,申请将无法通过审批。

4、审批通过后,同学们可在“本学期课程中”查询到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可暂时前去上课。

5、2008级及以前的学生如果是及格重修的课程会提示缴费,请需要缴费的同学在公布的缴费时间缴费,及格重修的课程经过缴费后才能正式取得选课资格。不及格重修的课程不需要缴费。

6、根据《南京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2009级学生起(含2009级)按照实际选修课程收费,重修也是选课的一种形式,因此09级学生选择重修课程(包括及格和不及格的课程)都需要按照收费管理办法中的收费标准缴纳重修选课费。

7、点名册是上学期末所发,不包含重修学生名单。考试前所发的成绩登记表中将包含重修学生名单。

8、重修课程不能退选,正式取得重修资格后以前的及格成绩将被注销,这门课程的考试分数以重修所得分数为准。



教务处
2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