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京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资助项目管理注意事项
1、请同学于2009年6月2日—7月30日用项目申请时的帐号登陆创新网站,在页面左边的功能列表中单击“执行计划书”一栏,阅读相关说明,按页面提示,根据下拨经费及专家评审意见等填写《南京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执行计划书》,确认执行该项目。如不按期填写执行计划书,即默认放弃该项目。如创新网站信息和通知公布的表格信息不一致,或项目组需要更改项目基本信息的,请及时联系董老师。填完执行计划书后,将不得随意更改信息。
2、请浦口的同学于6月4日(周四)中午1点到浦2-103教室开会,发放记录本、经费报销单和报销注意事项,介绍项目运行和报销注意事项,请各项目组务必推荐一位同学前来参加。鼓楼的同学于6月9日(周二)下午三点到教务处甲字楼二楼会议室开会。
3、管理办公室根据执行计划书先下拨课题50%经费,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使用研究经费,下学期开学后开始报销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项目涉及院系应对参与学生开放重点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创新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等,充分利用好暑期的时间完成项目。
5、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项目的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论文版面费等研究费用。不得用于招待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科研内容无关的开支(如餐费、通讯费等),不得挪作它用。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报销注意事项请参照《“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报销注意事项》执行。
6、研究工作中,涉及减少、变更研究内容,或提前、推迟结题、经费追加等,项目负责人应提前2周提出书面报告报,报告需全体成员签字,导师签字,院系教学主任签字盖章,然后报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
7、每个项目组须填写《南京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工作记录》,组长每周撰写周工作记录,指导教师每月撰写月指导意见,工作记录将作为中期考核和结题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考核,并提出改进实验与研究的建议,评估合格的项目将继续下拨后续的50%研究经费。
8、对2009年校级重点项目,除正常的中期和结题考核外,要求每个项目组在项目执行期限内至少参加一次与课题相关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可以是国内外学术会议、学科竞赛、校内基础学科论坛、院系组织的学术报告会或SRTP学社组织的学术沙龙等活动,另外我们也将不定期的抽查相关课题组进行项目进展汇报等,参加以上这些活动的情况将作为中期和结题的考核项目之一。
9、希望各项目组利用暑期认真执行项目,请各组于2008年9月18日前把项目的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内容请限制在一张A4纸内,打印并请团队成员签字,注明是否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推荐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如有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董老师
联系方式:83685748,jwsjk@nju.edu.cn,百合帐号SHSJ
南京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