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文理渗透,促进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学校决定今年继续在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档案学、法学等四个专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现将有关招生事项说明如下:
一、培养层次及待遇
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培养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在校期间的医疗费、奖学金、学籍管理、学杂费等按同年入学的本科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1、本校09年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有志在所报专业领域内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
3、报考法学专业者,必须获得法律专业副修结业证书者。
三、报名时间
2009年3月23日--25日,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地点:本校教务处(甲子楼)一楼教务科。联系人:沈老师(83686134)
五、报名办法
1、凭本人学生证报名。报考法学专业者必须携带法律专业副修结业证书。
2、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3张,并于 3 月27日上午8:00(空腹)到校医院体检后将体检结果送校教务处教务科。
被录取者,在入学报到时需交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报名费一律不退。
六、学制:二年。
七、招生专业、招生人数
| 院 系 | 专 业 | 人 数 | 考试科目 |
| 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5 | 大学数学(文一) |
| 工商管理 | 15 | ||
| 信息管理系 | 档案学 | 15 | 大学英语 |
| 法学院 | 法学 | 15 |
八、考试范围:
大学数学: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与统计
大学英语:相当于全国英语统测四级水平
九、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试时间:2009年4月11日
南京大学教务处
二00九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