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南京大学2022、2023、2024级本科生 公共体育课程学习须知 (2025年8月)

发布者:本科生院教学运行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5-08-22浏览次数:10


一、人才培养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奋进行动”方案,推动构建南京大学新时代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体育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学生具备健康体魄、高尚品格、广博学识、创新精神、全球视野与持久竞争力。

二、公共体育课的要求

公共体育课属于必修课程,共计4学分,如无特殊原因,学生须在前2年完成修读,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课和补选视为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体育课是免试研究生申请时应修课程,如因特殊情况未选课的同学,需出具个人情况说明并由院系辅导员签字、盖章,统一报送至体育部)。未经选中的课程无法获得修读资格和成绩。体育课前四次修读均属于首次修读,不受体育课程项目限制,第五次开始视为重修。鼓楼、仙林校区学生切勿跨校区选修体育课程。

  1. 体育课程体系及修读要求

1.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选择每学期的体育课程,部分课程学员需经过分层选拔,进入不同层次的班级进行学习以完成相应的修读目标。体育课程以综合结果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以及增值性评价给予综合评定。

2.学生每学期除修完体育专项课堂之外,需根据《阳光体育锻炼实施办法》完成每学期阳光体育锻炼的修读要求。

3.体育课程考核评定组成:专项课堂40%+阳光体育锻炼20%+基本身体素质30%+平时成绩10%

注:具体上课要求请仔细查看第五条“体育教学管理要求”。基本身体素质包括:国家体质健康测试(第一学期)、2400+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第二学期)。其他有关文件或材料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开课后任课教师通知为准。

四、体质健康测试要求

1.毕业时,学生应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测试。体测成绩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四年——四次测试成绩)。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大四)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详见《南京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办法》)

2.毕业班(大四)学生中前一年体测不合格者,需参加课外体质帮扶班以及在线学习《大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慕课,否则不予参加当年体测(名单另行通知)。

五、体育教学管理要求

1.每学期第一次体育课时,学生根据体育部公布的体育课程场地安排,到规定地点上课(体育课基本都是线下进行;如线上进行,则根据课程备注要求参加)。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及运动鞋。

3.学生参加体育课教学,必须遵守《体育课程安全管理制度》,教师会在上课时给同学们具体讲解。

4.选课时凡标注男、女性别的课程,不允许跨性别选课;无标注的课程,男女生都可以选择。

5.部分体育课程需要学生自备器材和服装。

6.体育课无故缺课达到四次者,则课程考核不及格,不予补考,须申请重修。

7.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于考试前向所在学院递交缓考申请,学院审核、签署意见报本科生院教学运行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可缓考;考前未递交缓考申请或缓考申请未被批准的学生,擅自不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

8.凡残疾或患有器质性心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气胸、精神病、癫痫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学生,必须选修保健课,可申请免于体质健康测。不按照要求者,一切后果自负。

9.患有严重伤病、手术恢复期而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学习的学生,在第一次上课时与任课教师联系说明情况,持医学检查报告(校级以上医院)、病历本和医院证明(三种材料缺一不可)到上课现场办理上保健课手续。保健课转班须在选课结束后二周内现场办理,转班者需要提交原班级授课教师提供的考勤证明。保健班学生体育成绩合格者统一按60分登记。

本学期体育保健课程有三班:

1)仙林校区:时间是周三中午1230,地点在四组团二楼,任课教师翟一飞;

2)鼓楼校区:时间是周中午1230,地点在吕志和健身房,任课教师陈思远;

3)苏州校区:时间是周三中午1230,地点在苏州西校区体育中心乒乓球室,任课教师王乔亮。请保健班同学按时按地点办理和上课。

10.如有体育课事项咨询,请联系体育部教务刘老师,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154室(鼓楼校区逸夫馆602室),咨询邮箱:lym2111@sina.com,电话8968230283592302



体育部



附件1:南京大学阳光体育锻炼实施办法

附件2:南京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办法










附件1:南京大学阳光体育锻炼实施办法

阳光体育锻炼是体育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每生任意参加以下活动,折算20%的分值计入体育成绩总分。

1.完成每生一俱乐部修读要求。(仅限大一新生,开始上课后由教师通知)。

2.日常跑步(男生每次3000米,配速要求参照跑步软件的设定,女生每次跑步2400米,配速要求参照跑步软件的设定),每完成一次合格的跑步,折算1次。每天最多认可1次。

注:大一、大二的阳光体育活动的次数要求有所差异,以公开通知为准。


附件2:南京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办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是指2014718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一、测试项目

男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0米;

女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

二、评分标准

1.体测成绩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

2.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大四)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  50%之和进行评定。

3.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9分;及格:60.079.9分;不及格:59.9分及以下。

4.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5.毕业时,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6.申请免测。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三、实施办法

1.南京大学在籍本科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学年体测成绩每年6月份确定。体测成绩占体育课成绩总分的一部分。

2.各年级每学年统一体测时间为秋季学期10-12月份。春季学期3-5月份为补测时间。(详见当年体测通知)

3.江苏省教育厅为大四学年体测成绩在60分以上者发放体质健康等级证书,免测同学不予发放。

4.高年级体测不合格者须参加当年开设的“体质帮扶班”。

5.免测条件:疾病以及肢体残疾不能参加剧烈运动者;或在校期间受伤医生要求休息一年以上者,可以申请受伤学年的免测;或其他一些特殊原因导致全年无法参加测试者等等。所有免测学生必须提交医院的相关证明并填写相关表格留档。

6.所有免测、缓测需提前在南京大学APP体测板块进行申请,体育部审核批准后汇总名单。

7.关注“南大体育”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体质健康测试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