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度新开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本科生院教育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发布时间:2023-10-25浏览次数:10


各院系、各单位:

为推动“三元四维”人才培养体系落实落地,丰富和完善本科课程体系,建设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根据《南京大学新开本科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南本院〔202170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新开本科课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拟在2024年春季学期及以后开设,且满足下述其中一项条件的课程,可作为“新开本科课程”申报:

1.因实现人才培育目标需求,全校范围内第一次开设的本科课程,其核心内容与已有课程内容没有重复。

2.连续五年未开设的已有本科课程。

二、基本要求

1.必要性:课程应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契合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融入课程思政,有助于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促进知识、能力、素养体系的完善。

2.可行性:新开课程申请时应有完整的教学大纲等,教案讲义至少已完成1/3以上且通过开课院系(单位)党委审核。含有实验、实践、混合式教学等环节的课程,应具备相关的支撑条件。课程主讲教师及教学团队应具有承担本课程的教学与研究能力,教学组织科学、合理。课程能够稳定开设。

3.创新性:课程特色鲜明,具有高阶性、挑战度,能有效激发学生创造力,提升学生某一领域的能力与素养。

三、工作安排及联系人

1.本科新开课申报工作在线进行,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链接:https://jw.nju.edu.cn/c8/00/c24683a641024/page.htm

2.请开课院系(单位)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在线申报,教师提交申请后,由开课院系(单位)党委、教学委员会及教材建设工作组根据《南京大学新开本科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南本院〔202170号)《南京大学本科教学课程管理规定》(南字发〔2021192号)等文件要求,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严把新开本科课程质量观,并于1115日前在线完成院系审核、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审核等工作。

3.工作联系人:许梦溪,025-89680375;朱烜(苏州校区),0512-68768004


附件1:南京大学新开本科课程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南京大学本科教学课程管理规定.pdf


本科生院

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