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核、证书发放时间
(一)毕业证书(含结业换发毕业证书)
1.第一阶段 6月4日-8日,针对6月8日前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已经录入教务系统,且本学期无在修课程需录入成绩的情况。
2.第二阶段 6月9日-26日,针对6月26日前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已经录入教务系统,且本学期无在修课程需录入成绩的情况。
3.第三阶段 6月27日-7月6日,针对7月6日前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已经录入教务系统,且本学期无在修课程需录入成绩的情况。其余情况统一在2026年9月进行审核、发放,具体时间待定。
(二)学位证书
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办理。
学位补授须提交申请表给学院教务员。
二、工作流程
1.学院教务员在南京大学网上办事大厅“毕业审核”模块中按专业进行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将审核结果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后,提交签字盖章的汇总表至本科生院。(提醒:毕业生系统显示仍修课程不为“0”,务必不要做“审核结论”)
2.本科生院根据毕业审核功能中的学院“审核结论”,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4-5个工作日打印完成证书并发放给学院。
3.本学期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在学校未作出处分决定前,暂不做毕(结)业审核结论。
4.学院领回打印好的毕业和学位证书,张贴照片,证书照片张贴完成后,到南京大学办公室加盖学校钢印,学校钢印加盖结束后到本科生院扫描证书。各学院须在毕业典礼召开后发放证书。
5.学生按学院通知时间到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毕业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关于申请结业和延长的办理
1.毕业审核系统显示仍修课程为“0”,符合《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五十八条情况的学生,可于8月19日至28日期间在南京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学籍异动模块申请延长学习,提交延长学习申请表作为附件,学生所在学院应尽快审核做结论。
2.延长学习申请按学期办理。2022级未能按期毕业学生在2026秋季学期没有应修课程的,须先办理2026秋季学期保留学籍手续,待2027春季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延长学习申请。根据《南京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规定,原则上不再受理2021级未毕业学生的延长申请,需办理结业和结业重修手续至最长修业年限期满。
3.办理延长学习者,经学院初审、本科生院复审通过后,学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完成延长学习学费缴纳后办理选课手续,未缴纳延长学习学费者,取消其延长学习资格。延长学习的学生须在校学习。
4.结业办理:学生须在南京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学籍异动模块申请结业,学院审核通过后才可作结业结论,结业申请表由学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