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竞赛获奖、参加国家级、省级创新项目的同学,可以申请创新学分。请下载此表格填写,并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核,领取学分通知单,最后提交给院系教务办公室的教务员,登记创新学分。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地址:
鼓楼的同学可以到在甲字楼101室办理,025-83685748
浦口的同学可以到双亭楼的B11办理,025-58646880
2008年《学生手册》上《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十九条
为了鼓励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文化等项目竞赛及课外学术活动,凡获得奖励者或在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者可记入一定学分,具体规定如下:
凡获得全国“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广告艺术”竞赛等全国类一等奖计3个学分,二等奖计2个学分;其它类型的全国科技、文化、艺术竞赛一等奖计2个学分,二等奖计1个学分。
凡获得省级科技、文化、艺术类竞赛项目一等奖计2个学分,二等奖计1个学分。
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顺利完成并被教育部、省教育厅评为优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计2个学分,第二位同学计1个学分,其他同学计0.5个学分。
学生在全国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教师除外)计3个学分,第二作者计2个学分,第三作者计1个学分。学生在一般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教师除外)计2个学分,第二作者计1个学分,第三作者计0.5个学分。
学生获得各类竞赛奖、优秀创新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及申请专利,凭获奖证书和发表论文、专利申请书等复印件到教务处登记,并领取学分认可证明回所在院系注册学分。凡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只记载一次学分。学生获得竞赛奖所计学分,经院系认定,一律记作文化素质课程学分;获得优秀创新项目、专业类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所计学分,经院系认定,可以记作专业选修课学分。
相关文件: 南京大学学生创新活动学分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