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南京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一般资助项目管理注意事项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6-05浏览次数:323

1、请同学于2008年7月前用项目申请时的帐号登陆创新网站,在页面左边的功能列表中单击“执行计划书”一栏,阅读相关说明,按页面提示,根据下拨经费及专家评审意见等填写《南京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执行计划书》,确认执行该项目。如创新网站信息和通知公布的表格信息不一致,或项目组需要更改项目基本信息的,请及时联系董老师。填完执行计划书后,将不得随意更改信息。

2、一般资助项目在各自院系进行报销和管理考核等,具体请联系各院系教务员和院系教学主任。管理办公室根据执行计划书先下拨课题50%经费到各院系,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使用研究经费。

3、项目涉及院系应对参与学生开放重点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创新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等,充分利用好暑期的时间完成项目。

4、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项目的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论文版面费等研究费用。不得用于招待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科研内容无关的开支(如餐费、通讯费等),不得挪作它用。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报销注意事项请参照《“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报销注意事项》执行。

5、研究工作中,涉及减少、变更研究内容,或提前、推迟结题,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报项目管理办公室申请批准,报告需全体成员签字,导师签字,院系教学主任签字盖章。

6、每个项目组须填写《南京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工作记录》,组长每周撰写周工作记录,指导教师每月撰写月指导意见,工作记录将作为中期考核和结题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院系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考核,并提出改进实验与研究的建议,评估合格的项目将继续下拨后续的50%研究经费。

7、本周四(6月5日)晚6点半在3区224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优秀毕业生与大家交流,欢迎同学参加。详见浦口海报栏。

8、下周二(6月10日)中午1点在南平B07发放记录本和经费报销单,介绍项目运行和报销事项,请务必推荐一位同学前来参加。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董老师

联系方式:83685748,jwsjk@nju.edu.cn,百合帐号SHSJ

南京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