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层次及待遇
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培养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在校期间的医疗费、奖学金、学籍管理、学杂费等按同年入学的本科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1、凡本校能按时获得非报考学科类学士学位的在籍0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立志在所报专业领域内为祖国建设作出贡献。
3、报考法学专业者,必须具有法律副修结业资格。
三、报名时间
2008年3月11日----13日,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地点、本校教务处二楼教研科。
五、报名办法
1、凭本人学生证报名。报考法学专业者必须有法律专业副修专业证书。
2、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于 3 月17日上午8:00(空腹)到校医院体检后将体检结果送校教务处教研科。
被录取者,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报名费一律不退。
六、学制:二年。
七、招生专业、招生人数
| 院 系 | 专 业 | 人 数 | 考试科目 |
| 商学院 | 国际贸易 | 15 | 数学(文一) |
| 工商管理 | 15 | ||
| 信息管理系 | 档案 | 15 | 英语 |
八、考试范围:
数学: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与统计
英语:相当于全国英语统测四级水平
九、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试时间:2007年4月2日
南京大学教务处
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