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外交流学生的信息备案提醒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9-06浏览次数:724

 

每学期参加境外交流的同学,应于开学两周内,登录教服平台->校际交换->交流信息备案,填写相应的备案信息。本学期备案的截止时间为2015913日。未经备案将来无法申请交流成绩认定

在外交流学生本学期课表中的课程,将由教务处统一删除,如有课程希望以不跟班上课的方式进行学习,须书面提出申请,经上课教师和所在院系同意后,在院系进行备案。可申请课程不超过两门。

院系和教务处将于第三周对交流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处理相应的“免修不免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