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苏教高〔2013〕4号)要求,2014年省教育厅将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校内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08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6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5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立项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立项计划,我校有基础名额6部、补充名额3部,即可报送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共9部;学校将视实际情况安排名额用于申报修订教材和(或)新编教材。
二、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1式2份。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5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2)1式2份。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式5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5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请各院系、教学单位于2014年4月2日将书面材料报至鼓楼校区甲楼206室,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至wangweijia@nju.edu.cn。
联系人:王维嘉
联系电话:025-83686433/89686433
附件:
南京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