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4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3-21浏览次数:1132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苏教高〔20134号)要求,2014年省教育厅将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校内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081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67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571日前实现出版。

(二)立项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立项计划,我校有基础名额6部、补充名额3部,即可报送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共9部;学校将视实际情况安排名额用于申报修订教材和(或)新编教材。

二、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12份。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5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212份。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5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5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2份。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请各院系、教学单位于201442日将书面材料报至鼓楼校区甲楼206室,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至wangweijia@nju.edu.cn

联系人:王维嘉

电子邮箱:wangweijia@nju.edu.cn

联系电话:025-83686433/89686433

 

附件: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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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