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组:
根据《南京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南字发[2012]149号)文件,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2013年部分项目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的项目将下拨后续经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项目组名单
按照执行计划书,在2013年12月左右达到中期的项目组需参加本次中期考核,项目组名单请见通知附件:
二、中期考核需提交的系统及书面材料
1、在创新系统中填写中期检查表,填完审核后提交表格。
2、汇总和上传中期考核报告。中期考核报告材料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目标、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研究心得作阶段总结。要求附上相应的支撑材料,如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取得的 成果样品、相关活动照片等。 校级预立项项目在中期考核时主要报告项目运行的理论框架和预计的研究计划,暂不要求有实验结果。
3、各项目组在中期考核前必须至少每半年在系统中提交8次周进展报告。
4、打印中期检查表,请导师签字、院系签署意见盖章。打印一份中期考核报告,简单黑白版本即可。打印一份周进展报告汇总。法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历史系、哲学系、政府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的项目组中期材料请交到教务处,其他院系的项目组请交至本院系创新计划联系人处。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单(复印件即可,原件请自行保存)。
6、准备中期考核答辩的PPT,在中期考核时间带到答辩现场。
三、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提交截止日期:2013年12月10日
教务处提交地点: 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12 周一、二、四;鼓楼校区教务处甲字楼101室 周三、周五
院系提交地点: 请联系各自院系创新计划联系人
四、其它事项
1、如有项目进展滞后的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此次中期考核的项目组,请下载变更申请表格 ,说明理由,须项目组全体成员及导师签字,院系教学主任签字盖章,并于12月10日前提交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12室或鼓楼教务处甲字楼101室。
2、汇报答辩初步安排在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3、校级一般项目请确定经费资助后再交到院系创新计划联系人或教务处。
4、如有项目组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将警告一次,停止报销和下拨后续经费,情节严重者取消项目资格。 校级预立项项目不参加中期考核的,将取消立项资格。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邮箱:jwsjk@nju.edu.cn
教务处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创新项目中期考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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