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随着南京大学“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实现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各项保障机制逐步到位,根据《南京大学专业准入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南字发[2011]82号)和《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2012年8月修订)的规定,结合几年来各院系专业准入工作实施的实际情况,现将南京大学2013年全日制本科生专业准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准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各院系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审核和考核的原则,公开专业准入标准、计划,成立专业准入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组织专业准入审核、考核、录取工作。
2.各院系应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准入、兼顾学科专业发展的原则,结合学生的兴趣和志向,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和专业引导,避免学生专业选择的盲目性,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志愿。
3.对有跨院系专业准入意向的学生,其跨院系选修准入课程的需求已经得到充分满足,因此,各院系在专业准入(包括跨院系专业准入)工作中,实施的专业准入标准和准入办法应和《南京大学专业准入准出标准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一致。个别院系因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确需对相关专业的专业准入标准和准入办法进行适当调整的,应先报教务处批准备案,且在不影响本年度专业准入工作实施的前提下进行。
4.各院系组织学生准入的专业应是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专业。个别院系确需实施相关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的,应按XX专业(XX方向)向学生公布专业名称,且XX专业(XX方向)的准入课程及准入标准应与XX专业的准入课程及准入标准相同。
二、专业准入工作的对象和条件
1.本年度专业准入的对象:所有经过大类培养后,需进入专业培养的2011、2012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申请专业准入的学生需达到专业准入课程学分要求。对部分确有专长并对申请准入专业有浓厚兴趣,且能提供足够证明材料的学生,可适当降低专业准入课程学分要求,通过组织相关综合知识考核进行准入资格选拔。
3.学生可申请院系内专业准入,也可申请跨院系专业准入。各院系接收其他院系学生专业准入的名额不得低于本院系年级学生数的15%。院系原则上不得限制学生申请其他院系专业准入。
4.学生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跨院系专业准入:(1)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体育类、贫困专项等;(2)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本科学生(外语类保送生等);(3)青年作家班、记者班、第二学士学位学生;(4)休学、保留学籍、试读期间的学生。
5.对跨院系申请专业准入的学生,原则上应参照院系内专业准入办法进行准入审核,不安排附加考核,如专业对学生有基本技能或专长要求,可组织相关知识与技能考核;符合条件的专业准入申请人数超过专业计划名额时,院系可依据专业准入细则进行排序、选拔。
三、专业准入工作的日程安排
1.3月18日-3月29日
院系制定2013年专业准入计划及实施方案,填写《专业准入计划及实施方案一览表》(简称《计划与方案》)(附件1),加盖院系章后交教务处备案。
2.4月1日-4月8日
教务处汇总各院系2013年专业准入计划及实施方案,4月8日在教务处主页公布。
3.4月9日-4月21日
各院系自行组织专业介绍等活动。
学生登录教服平台,按院系内和跨院系两种类别填写专业准入申请表。
4.4月22日-5月10日
申请跨院系专业准入的学生,在教服平台下载《跨院系专业准入申请表》,交所在院系签署意见。
5.5月16日
学生所在院系将《跨院系专业准入申请表》、学生成绩单、《跨院系专业准入(转出)情况汇总表》(在教务管理系统的“专业准入”功能中导出)交教务处。
6.5月17日-5月24日
教务处根据《计划与方案》,进行跨院系专业准入资格初审。
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的“专业准入”功能中将初审通过的名单发给接受院系;将初审未通过的名单发给学生所在院系。
7.5月29日
各院系到教务处领取申请本院系专业准入的其他院系学生的材料和本院系学生申请其他院系专业准入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材料。
8.5月30日-6月15日
各院系根据《计划与方案》,审核所有专业准入申请者(包括从其他院系申请准入的学生)的已修准入课程学分和其它准入条件。需进行相关知识与技能考核的,院系应及时将考试时间、地点通知学生。
9.6月18日-7月19日
各院系根据《计划与方案》确定、公布专业准入(包括跨院系专业准入)名单,同时将《跨院系专业准入情况汇总表》(在教务管理系统的“专业准入”功能中导出)与签署过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的《跨院系专业准入申请表》交教务处。
教务员在教务管理系统的“专业准入”功能中,确认院系内专业准入名单。教务处对院系确定的跨院系专业准入名单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跨院系专业准入名单在教务处主页公示一周。
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的“专业准入”功能中,确认跨院系专业准入名单。
10.8月30日
各院系到教务处领取专业准入的录取文和学校签署过意见的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其中申请表放入学生档案,录取通知书发给学生本人。
11.9月2日
各院系转出学生携带跨院系专业准入录取通知书、学籍档案(由原院系教务员负责打印)和学校签署过意见的《跨院系专业准入申请表》,到转入院系报到。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学习基础和专长填写专业志愿,要对志愿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情况有详细了解,尽可能避免专业选择的盲目性。
2.申请跨院系专业准入的学生,如院系内专业准入在本学期进行,在填报《跨院系专业准入申请表》时,除了填报其他院系专业志愿外,还应注意同时填报所在院系专业志愿,以确保顺利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3.专业准入课程学分审核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19日。
4.学生跨院系专业准入是否需要降级就读,由院系视学生已修准入课程情况确定。如需降级,院系须在申请表“接受院系意见”一栏注明。
5.跨院系专业准入拟录取的学生,在跨院系专业准入结果公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放弃。学生可登陆教服平台在线查询跨院系专业准入拟录取结果。
6.学校正式文件发布之后,跨院系专业准入学生学籍随即转入相关院系,学生不得再要求返回原院系就读。
7.跨院系专业准入的学生,应按准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学生在原院系修读的,非准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学分,应计为开放选修课程学分;学生在原院系修读的,可认定为准入专业通修、学科平台、专业核心课程学分的,需向转入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经院系教学委员会审定,报教务处复审备案,审核未通过的,一律计为开放选修课程学分。
8.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与材料受理
咨询电话: 83686134 、89686134
材料受理:教务处教务科
所有需要提交的电子材料请一律通过教务处公文系统发送。
六、附件
附件1:南京大学2013年度全日制本科生专业准入计划及实施方案一览表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