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南京大学 2025 级本科生公共体育课程学习须知 (2026年 2 月)

发布者:本科生院教学运行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6-02-26浏览次数:7302



  1. 人才培养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奋进行动”方案,推动构建南京大学新时代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体育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学生具备健康体魄、高尚品格、广博学识、创新精神、全球视野与持久竞争力。

  1. 公共体育课的要求

公共体育课属于必修课程,共计 4 学分,根据 2025 版人才培养案,自 2025 级起,学生 12 年级每学期须修读一门且限选 1 门体育课 (0.75 学分/学期),34 年级须每学年修读一次体质健康测试课,测试通过后获得相应学分(0.5 学分/学年)。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课和补选,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未经选中的 课程无法获得修读资格和成绩。体育课前四次修读均属于首次修读,不受体育课程项目限制,第五次开始视为重修。鼓楼、仙林、苏州校区学生切勿跨校区选修体育课程。

  1. 体育课程体系及修读要求

实施基于“每生一俱乐部”的模块化体育课程改革,并逐步推行“个 性化”分层教学。

1.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选择每学期的体育课程,部分课 程学员需经过分层选拔,进入不同层次的班级进行学习以完成相应的修 读目标。体育课程以综合结果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以及增值性评价给予综合评定。

2.学生每学期除修完体育专项课堂之外,需根据《阳光体育锻炼实施办法》完成每学期阳光体育锻炼的修读要求。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需在线学习《大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慕课,作为线下实践课的补充,具体开课时间及要求由鼓楼校区体育任课教师另行通知。

3.体育课程考核评定组成:专项课堂40%+阳光体育锻炼20%+基本 身体素质30%+平时成绩10%

注:具体上课要求请仔细查看第五条“体育教学管理要求”。基本身体素质包括:国家体质健康测试(第一学期)、2400 +引体向上/ 仰卧起坐(第二学期)。其他有关文件或材料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开课后任课教师通知为准。

  1. 体质健康测试要求

  1. 毕业时,学生应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测试。体 测成绩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四年——四次测试成绩)。学生毕业 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大四)学年总分的 50%与其他学年总分 平均得分的 50%之和进行评定。(详见《南京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 施办法》)

  2. 大三、大四前一年体测不合格者(低于 50 分),需参加课外体 质帮扶班以及在线学习《大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慕课,否则不予参加当 年体测(名单另行通知)。

  1. 体育教学管理要求

  1. 每学期第一次体育课时,学生根据体育部公布的体育课程场地安 排,到规定地点上课(体育课基本都是线下进行;如线上进行,则根据 课程备注要求参加)。

  2. 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及运动鞋。

  3. 学生参加体育课教学,必须遵守《体育课程安全管理制度》,教 师会在上课时给同学们具体讲解。

  4. 选课时凡标注男、女性别的课程,不允许跨性别选课;无标注的 课程,男女生都可以选择。

  5. 部分体育课程需要学生自备器材和服装。

  6. 体育课无故缺课旷课达到四次者,则课程考核不及格,不予补考,须申请重修。

  7.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于考试前向所在学 院递交缓考申请,学院审核、签署意见报本科生院教学运行服务中心审 批同意后,可缓考;考前未递交缓考申请或缓考申请未被批准的学生, 擅自不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

  8. 凡残疾或患有器质性心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 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 肾炎、气胸、精神病、癫痫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学生,必须选修保健课, 可申请免于体质健康测试。不按照要求者,一切后果自负。

  9. 患有严重伤病、手术恢复期而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学习的学生, 须在第一次上课时与任课教师联系说明情况,持医学检查报告(校级以 上医院)、病历本和医院证明(三种材料缺一不可)到上课现场办理上 保健课手续。保健课转班须在选课结束后二周内现场办理,转班者需要 提交原班级授课教师提供的考勤证明。保健班学生体育成绩合格者统一 按60分登记。

本学期体育保健课程

鼓楼校区:时间是周中午1230,地点在吕志和健身房,任课教师陈思远

请保健班同学按时按地点办理和上课。

10.如有体育课事项咨询,请联系体育部教务刘老师,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154 室(鼓楼校区逸夫馆 602 室),咨询邮箱lym2111@sina.com,电话 896823028359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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