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南京大学“以项目为载体的课程”实施方案》,院系应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在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与教育教学计划中设置“项目制课程”,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请各院系据此精心组织2021级本科生开展“项目制课程”的修读以及相关过程性信息的在线填报,同时在上述基础上强化项目管理,细化项目实施流程,做好项目审核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要求
课程形式:各院系可自主确定“项目制课程”的具体开展形式、评价标准、考核方式等,鼓励项目来源多样化、项目开展特色化。该课程可以设置一门课程或一组课程,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与之对应的项目设计、项目实施(文献调研、社会调查或实验设计、数据分析等)、研究报告或论文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课程周期:各院系应根据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与教育教学计划中“项目制课程”开设学期,排定合理的教学进度和计划。该课程上课时间与地点可以灵活多样,原则上教学周期为一年,不设重修,可以补考(即延期结题并补答辩),开设时间不得晚于三年级下学期。
课程流程:该课程属于学科专业课程模块,每位学生至少要获得1个“项目制课程”学分。院系应根据课程实际情况,组织立项开题、中期考核、结题答辩等。项目管理由院系负责,学生可独立主持项目,或以团队形式开展,通过结题答辩后可获得相应的成绩与学分。
二、开展平台
“项目制课程”依托“南京大学项目制课程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https://xmzkc.nju.edu.cn)进行项目立项、中期考核、结题答辩、成绩评定等过程管理。系统内提供项目立项、中期考核和结题答辩的表格模板,请各院系根据实际需求使用管理系统,并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制课程”的统筹管理以及相关数据的填报和审核工作。管理系统相关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其中,项目立项、结题成果及成绩必须录入管理系统,剩余流程可由院系自行决定是否利用系统实施管控。
三、时间节点
立项时间:在本院系“项目制课程”开设学期内,请各课程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院系教务员需在开课2周内确认“项目制课程”选课名单,并导入教务系统。
中期考核:各院系可自行制定相关标准。
结题考核:根据院系要求开展结题答辩,请课程负责人于“项目制课程”结束学期前按照平台内结题要求完成结题材料并上传至管理系统。
成绩录入:由项目指导教师审核结题资格,院系组织结题答辩并对学生完成项目过程中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根据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承担的工作量及难易度,分数应有区分度。“项目制课程”成绩由指导老师根据项目结束学期的成绩录入时间录入管理系统后,再由教务员同步至本科生院教务系统。
未尽事宜可联系本科生院朱老师,89682303,yfzhu@nju.edu.cn。
附件:南京大学项目制课程管理系统用户立项申报操作指南.docx
本科生院教学运行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1日
